可是越庞大,越容易出错。
看看这前面一万字出现的人物,“神秘人”,“魔法师”,古怪的猫头鹰,敲门的巨人海德……
其他还有类似于“麻瓜”这种专有名词。
如果在后面交错出现,很容易引起读者的思维混乱,抛弃这篇。
凯瑞在看这篇故事的时候,莱森就在旁边。
莱森倒是觉得挺不错,认为这是凯瑞的对手。
“凯瑞,你要打起精神来,这家伙这个故事很不错。”
凯瑞“哈哈”一笑,“莱森先生,如果我猜的没错的话,这是安然第一次写长篇吧!”
“不是!”
莱森的老婆是陈一舟,对安然非常了解。
“他在夏洲写过一部二十万字的畅销,还写过两部好几百万字的长篇网络,都拿下不错的成绩!”
“虽然我相信你的实力,但我们不应该轻视这家伙,他是个能创造奇迹的家伙。”
凯瑞轻蔑一笑,“莱森先生你放心好了,网络……那不叫,只是文字的堆砌而已,跟我们这些人没法比,那种粗制滥造的速度产物,完全不是我对手。”
“至于他那本很畅销的书,估计也不是每天一万字完成的!”
“莱森先生……”他扬了扬手里的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