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大约从洪武元年到洪武二年间就开始盛行女子自己挣自己的嫁妆这样的风俗。
工场女子们之间开始讲究和家里商量,把自己的工钱存起来,当成结婚时的嫁妆和花费用,届时不要家里出钱,自己就把自己的积蓄拿过去当嫁妆。
家里人大多数也没什么意见,认同这样的看法,反正这个钱也是避免不了的,不要家里出,家里也乐得减轻负担。
而且也因为这样的风俗的出现,泰安州工场女子在婚姻嫁娶方面逐渐开始有了自己的独立意识。
她们往往不会随意接受长辈对于她们的婚姻的直截了当的要求,不会再和过去一样接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风俗,而是要求在选取丈夫的时候多多过问她们自己的意见。
自己看上了才嫁,看不上的就不嫁,且选择夫婿的时候,往往更加青睐同样也在工场里工作的男工,因为她们也很清楚工场里男工的收入水平和待遇水平。
男工和女工结婚,是一加一大于二的选择,双方依托工场,在工场和家庭之间两点一线的生活一定是丰富多彩有滋有味的。
因为手里攥着自己的嫁妆钱,还有一份可以保障生活的好工作,所以她们在这件事情上开始有了前所未有的底气。
而对于这样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