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都是切实可行且符合自然规律的,但是落到实践层面上,就出了大问题,把原先好好的方案搞得一塌糊涂,最后功败垂成。
最典型的莫过于贾鲁治河。
腐败到极点的元廷说是支持贾鲁治河,但是底下那些负责办事的贪官污吏也不知道把工程经费、用料贪污到了什么地方去。
使用的材料不是最好的。
使用的工具也不是最好的。
甚至给劳工吃的东西都是最差的。
朝廷拨下来的钱本来是足以完成黄河治理的,但是事实却并非如此。
贾鲁治河表面上是成功了,可也就支撑了几年,几年之后黄河水患一切如故,到处崩坏,还激起了民变,最后贾鲁本人也在镇压农民起义的战场上死掉了。
无独有偶,后来明朝治河专家潘季驯的四次治理黄河也受到了政治因素和吏治因素的牵扯,以至于没能获得成功,没能成功解决黄河水患。
治理黄河需要协调的官府部门太多,他们彼此之间的矛盾,以及巨大的工程款的诱惑,还有沿途需要征发的百姓的管理,讯息的传递等等,都是治理黄河不可或缺的程序。
而最重要的莫过于治理黄河的领导者之间的互相协作与互相成就,以及治河经费、材料的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