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可以判处死刑。
但是法律这玩意,一但有人违背了法律而没有受到惩罚,那法律在权,钱面前就是一坨屎。
有权有钱之人,让一个人出现意外都不见得有多难,更别说让一头牛出现点意外了。
如果不是拖拉机三五十年之内根本不可能造的出来,再加上大明新增了那么多的耕地,从建奴和蒙古人手中抢来的耕牛还没有到达目的就就频频出意外的话,朱由检才不会把朱大胆放在第二位呢。
“我认错,我认错,我不该嘴馋,就.....”有了朱德才的例子在前,朱大胆直接选择了认罪。
很快对朱大胆的判决就下来了。
鉴于朱大胆,主动认罪,所以只按照律法的1.5倍进行惩处,也就是把朱大胆削为平民,缴纳3000两的认罪银,同时处于十年的刑罚。
这样的惩罚如果是在以前的话,肯定会引来朝臣的一阵反对。
毕竟天下乌鸦一般黑。水敢保证自己哪一天不会变成畜生?
只有保护那些违法者,保护畜生。
他们在违法的时候,也才会有畜生保护他们。
不然依照大明祖训,那年不得死万吧狗官?
但是现在,大家都早已知道陛下是铁了心的要清理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