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重生1977年从知青开始 > 第五百一十四章、坑股东
    “苏门答腊岛,北边的棉兰、南边的居港一带都集中着大量的橡胶园,两地加起来总种植面积占整个印尼的65%左右,而且这两个地区分布着大量的小橡胶园,兼并起来非常方便。”
    “这么说,刘先生的兼并目标主要是小园主?”
    刘臻平点点头,说道:“是的,私人橡胶园主的实力强劲,兼并起来会比较困难;国有的需要打通无数的关节,方方面面的利益都要照顾到,成本会比较高昂。相对于这两方,实力微弱,互相之间又不团结的小园主们比较好对付。”
    “就我所知,印尼的土地所有制,是延续菏兰殖民时期在1870年颁布的印尼土地法,农民耕种中的土地,允许以公社或个人的名义保留世袭耕种权;
    农民无权出卖土地给非印尼人,出租给外国公司或商人的土地,租期不得超过25年。
    刘先生,你是打算把自己变成印尼人呢,还是直接以外国公司的名义向当地的橡胶农民租借土地和橡胶树?”
    “南先生,找几个印尼人充当公司的股东这并不是一件难事。”
    南易颔了颔首,说道:“哈哈哈,我这人做生意比较墨守成规,这种变通的办法,我居然一时没考虑到,也是啊,把公司变成印尼公司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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