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一般是独立组成部门的,这便有利于监察人员使用检察权,不受外力影响。
外出巡视地方的监察人员往往职位比较低,但是因为其代表着皇帝和朝廷的意志,所以无论大小事往往都可以参与监察,并且在监察时不受任何机构和官员的约束。
因为检察官的重要性,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非常注重检察官人选的选择,首先便是需要具备清廉如水、刚正不阿、嫉恶如仇等等品质,其次还需要有一定的监察经验和手法,所以检察官往往需要具备很高的素养。
说起来后世朝代的监察机构,大多都是仿照秦朝的监察制度建立的,可以说秦朝其实开了很多先河。
然而再好的制度,都是要人去执行的,作为皇帝虽然可以选择监察的人员,但是监察的人员却是大臣勋贵们举荐出来的,尤其是秦朝末期,这种垄断尤为严重。
说起这个,就不得不提一下在秦朝做官的六种途径。
征辟:征辟可以说是最适合当时的一种选官方式,具体操作便是丞相经过听闻,得知有这么一个人才,便把人安排在部门里做事,如果你做的好,便可以通过举荐正式得到职位。
然后不止丞相可以,高官们可以,皇帝也可以,只是皇帝毕竟常年处于宫中,这方便的接触也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