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备前宰相 > 第五十三章 田亩改革之《四田法》
 露田,即主家暂时赐予给无地农民耕种的土地,这些土地的主权乃是宇喜多家,所有权是这块领地的豪族,宇喜多家和豪族都有权利对这块领地进行处置。
    但是为了保证稳定,在法目上野明确标注了,一般只会在耕种者去世后才会进行收回再分配。
    占田意思是民众自己占有的土地。即用过开荒海田、滩涂地、平山梯田等方式新开垦的此前未在目录中的土地,这部分土地参照后文要求进行申报,可以享受减免优惠,到期后根据2/8比例转变为授田与露田。
    即在到期其中的20%可以变为时代流传的土地,你可以获得这块土地的所有权,另外的80%变为所有权为交宇喜多家或这块领地的豪族的土地,在开荒者死后进行再分配。
    说道这里,不得不再说一下,宇喜多秀家对于田亩的限制政策。名为限田,即每家每户根据家庭劳动力情况会被授予不同的授田和露田,授田在即便劳动力出现缺失情况后都不会收回,你自己想办法耕种,按时交税就可以。
    但是露田如果因为劳动力减少,肯定不能按时按量完成耕种,上交税收。那么你的露田就会被削去相应的数目,这部分田产被严格且灵活的限制,不会出现有田无人耕作的情况。
    而倍田就是基于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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